探究企业无形资产:如何准确界定其计税基础?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确定方法如下:
对于外购的无形资产,其计税基础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为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直接支出。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计税基础则涵盖从符合资本化条件至达到预定用途前的所有开发支出。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债务重组等方式获取的无形资产,其计税基础为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
超期票据的支付请求权:能否向承兑人提出?
根据《票据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当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票据记载事项缺失而失去票据权利时,其仍保留民事权利,有权要求出票人或承兑人返还相当于未支付票据金额的利益。因此,即使票据已超期,公司依然可以向承兑人主张支付。
实股激励采用股权转让方式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按照《票据法》第十八条,若持票人因票据权利时效过期或票据记载不全而失去票据权利,其仍保有民事追索权,有权向出票人或承兑人要求支付相当于未兑现票据金额的款项。因此,公司依然可以向承兑人提出支付请求。
实股激励实施股权转让是否潜藏税务隐患?
小微企业申请留抵税额退还需符合以下四项基本条件:首先,其纳税信用等级需达到A级或B级;其次,在申请退税前的36个月内,企业不能有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录;再者,此期间内企业也不能因偷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或以上;最后,自2019年4月1日起,企业未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分公司与子公司差异解析:哪个税收更优?
成立企业成本中心或面对长期项目初期亏损时,分公司是更佳选择,因为它允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助于合理降低总公司的税负。相反,当业务稳定盈利或面临高风险时,子公司更为适宜,因为它能有效隔离母公司面临的风险。然而,最终决定是采用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形式,需基于公司的战略考量、业务特性,并结合各地的优惠政策,同时考虑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具体适用条件,进行综合评估。
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概览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软件产品,若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出3%,可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要获得此政策优惠,软件产品需满足以下条件,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一是需获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证的软件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二是需持有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